省建设厅关于2023年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认定及复评复核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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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浙建〔2022〕12号),第三批(2023~2024年度首次认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和第一批、第二批(2021~2022年度)已认定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评复核工作已结束,现将第三批入选示范企业名单和前两批复评复核合格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九游会网址最新的联系方式。 电话:0571-81050843,电子邮箱:505792094@qq.com。 附件:1.第三批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入选名单.docx 2.第一批、第二批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评复核合格名单.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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