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为浙江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建设城市名单的公示 |
||||
|
||||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省级试点建设的通知》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专家形成评审组,对各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经综合评议,拟确定杭州市中心城区、宁波市市区、宁波市象山县、湖州市德清县、绍兴市嵊州市、金华市义乌市、金华市永康市、台州市椒江区、丽水市市区等9个城市为浙江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建设城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我厅城建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1日 联系电话:0571-81050823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邮 编:31001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6日 |
||||